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对食用水生动物的进口监管。为确保国民健康与生物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疫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
中国在食用水生动物的进口检验检疫方面,依托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进口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该法律对生物安全进行全面规定,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对于水生动物的进口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支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为进出境动植物提供了明确的检疫框架,对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关键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进行严格规范,保障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该法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保证商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5、《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专门针对水生动物进口的检疫监管办法,为检疫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6、《议定书》:作为双边合作的成果,明确了输华食用水生动物的检疫和卫生要求,为两国贸易提供了规范。
进口产品的范围定义了中国可以接受的水生动物种类及其来源。
1、定义:本次规定中的食用水生动物包含了原产于印度尼西亚的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不限捕捞方式,既包括野生捕捞也包括人工养殖。
2、不包括物种:明确排除了国际及中国的保护名录中的物种,如CITES附录中的种类,体现了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承诺。
3、生产方式:对于野生捕捞和人工养殖的食用水生动物均有涉及,确保了进口产品的多样性与可追溯性。
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质量控制是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1、注册登记:企业必须由印尼检疫局批准并推荐,获得中国海关总署的注册登记后方可出口。
2、符合要求:企业生产的食用水生动物必须满足中印双方商定的检疫和卫生要求。
3、自检自控和追溯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从源头到出口的每一环节均符合规定,可追溯。
进口产品的质量控制是食品安全的最后防线。
1、合法捕捞与养殖:强调了产品来源的合法性,捕捞和养殖过程必须在印度尼西亚的合法水域内进行。
2、禁用药物:规定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化学品,保证食品安全。
3、有效监测:印尼方需对产品进行动物疫病、有害物质和食源性微生物的监测,确保符合中国的安全标准。
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标签信息的准确性,是保障食品安全和便于追溯的重要手段。
1、分离包装:要求不同捕捞区域或注册登记企业的食用水生动物应分别包装,避免交叉污染。
2、包装标准:包装容器必须是全新的或经过消毒处理,保障动物的生存和福利。
3、标签信息:外包装上需有中文标签,包含产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信息等,确保清晰可追溯。
出口前的检验检疫环节是进口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关乎食品是否能够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
1、健康确认:食用水生动物在出口前需经过印尼官方兽医的健康检查,确保无疫病、寄生虫病等症状。
2、证书备案:印尼方需向中国海关提供卫生证书样本和出证机构官方印章样本备案,以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随货证书:每批出口至中国的食用水生动物必须携带官方卫生证书,且信息要齐全准确。
进境检验检疫是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
1、检疫审批:所有进口食用水生动物必须经过检疫审批,获得相应的检疫许可证。
2、证单核查:中国海关会核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否来自注册登记企业和卫生证书的真实性。
3、货物检查:对进口的食用水生动物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符合中国的检验检疫标准。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特设定其他应急措施和要求。
1、疫情通报:若在印尼境内发生影响食用水生动物安全的疫情或事件,必须立即停止出口并通报中国。
2、食品安全事件:印尼方应在发生任何可能影响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后,采取紧急措施并通知中国。
3、违规处理:如发现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中国海关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直至暂停相关产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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