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EAEU)在其最新的咨询文件中,提出了对现行食品安全技术法规(TR CU 021/2011)的一系列修订建议。以下是修订草案的关键内容概览:
1、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欧亚经济联盟理事会决定建立经过批准的合格评定形式、方案和程序。这是为了统一标准化合格评定过程,确保食品安全与合规。
2、生产批次的具体定义及评定时限:新规明确了生产批次的定义,并要求制造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货运单据进行合格评定。
3、法规生效前的食品销售:即使法规经过修订,但在法规生效前生产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仍需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技术法规或联盟技术法规规定,并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到期,除非有监管机构的特别要求。
4、食品识别规则:食品的识别方法将包括产品名称、目视检查、感官特征和分析方法等,以确保食品的正确分类和辨识。
5、标签内容要求的更新:新规定增加了标签内容的要求,包括制造商信息、食品名称、用途、识别码(条形码或二维码)、生产日期、储存条件和保质期以及批次信息。
6、生产企业的注册及检查:对于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企业,新规定详述了国家注册所需的文件以及检查批准的具体要求。
7、食品合格评定的详细规则:这涉及到对食品进行抽样的规则,包括符合性声明、国家注册以及兽医卫生检查等环节。
8、国家注册程序的规定:特殊食品(如婴儿营养食品、饮用水和特殊膳食食品等)以及新食品的国家注册程序也将得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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