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是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货物性质的不同,报关程序也有一些差异。以下是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中对海关报关的基本资料要求。
1、委托书副本一份(必须加盖公章)。
2、核销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公章)。
3、发票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法人的印章无效)。
4、包装清单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公章,法人的印章无效)。
5、外贸合同一式一份(必须提供公章或合同章,法人章无效)。
6、商检、厂检、出口许可证、被动出口配额证书(根据货物情况,见《海关实用手册》)。
7、如果货物在同一托运单位出口,其中一些是应税货物,一些是非应税货物,则需要两份报关文件。
8、如果是需要许可证出口的货物,应要求提供一份许可证配一次核销单。
9、有加工清单的出口必须在出口港的海关手册上签字。
1、提单原件
2、报关单原件(加盖公章)和检验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进口报关单(商品编码、收货单位、公章、带章和报关单专用章要求)。
4、进口发票原件(外国人带章、签字),注明产地、价格条款并翻译成中文。
5、翻译成中文的装箱单原件(老外盖章、签字)。
6、说明原产地、价格条款和条件的合同原件(中方公章,外国人签名并盖章)。
7、其他可能的文件:进口许可证或免税表;如果原产国是日本或美国,则需提供包装证书或消毒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8、如果产品是由进口代理商进口的,必须出示进口代理的进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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