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产地认定规则
在《美加墨协定》(USMCA)中,工程机械产品的原产地认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税则归类改变和区域价值含量等。在制造过程中使用进口原料的货物,原产地的确定更加复杂。以下是关于原产地认定的具体要求:
1、税则归类改变:产品在进口至USMCA成员国后经过制造和加工,所得产品的HS编码需发生变化。对于工程机械产品(如泵车),如果使用的原材料来自非USMCA成员国,则在进口至成员国并加工后,最终产品的HS编码应从8413以外的品目转变至8413.11至8413.82。这意味着只要卡车上部结构的HS编码不是8413品目,并且经过制造和组装后,泵车的HS编码变为8413.40.00,即可满足原产地认定要求。
2、区域价值含量:如果原材料的HS编码为8413.91或8413.92,则除了满足税则归类改变外,还需满足区域价值含量的标准。这些标准为:
•依交易价值法的比例达到60%;
•依净成本法的比例达到50%。
根据USMCA第4.2(b)条规定,特定产品完全在USMCA成员国内生产,但使用了来自非USMCA成员国的材料,如果符合第四章附件4-B的规定,则可以取得原产资格。对于变化至HS编码8413.11至8413.82的产品,这些规定尤其重要。
二、影响原产地认定的其他规则
除了税则归类改变和区域价值含量外,还需要考虑以下约束条件:
1、微量规则(De Minimis):根据USMCA第4.12条,如果产品中非原产材料的关税分类未发生变化,且所有非原产材料的价值不超过产品成品交易价值或总成本的10%,则该产品仍可被认定为原产产品。
2、运输要求(Transit and Transshipment):根据USMCA第4.18条,产品需直接从一个USMCA成员国运至另一个成员国。如果在非成员国进行中转,产品必须保持在海关监管下,且未进行任何实质性加工或进行重新装卸、标记、储存等操作,才能维持原产地认定。
应用实例:泵车的原产地认定
如果公司是一家工程机械制造商,将原材料(如卡车的上部结构)从中国运送到墨西哥,同时从美国采购卡车底盘至墨西哥,然后在当地组装成泵车(工程机械产品,HS编码为8413.40.00)。在这种情况下:
1、税则归类改变:如果中国的卡车上部结构的HS编码不是8413,而最终组装的泵车HS编码变为8413.40.00,那么该产品可以满足USMCA的原产地认定要求。
2、区域价值含量:如果卡车上部结构的HS编码为8413.91或8413.92,那么除了满足税则归类改变外,还需确保区域价值含量达到所需的标准。
3、微量规则:如果所有非原产材料的价值不超过成品交易价值或总成本的10%,则泵车仍可被认定为原产产品。
4、运输要求:确保泵车从墨西哥直接运至美国或加拿大,并在中转过程中保持在海关监管下,未进行实质性加工或操作。
综上所述,在符合税则归类改变和区域价值含量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被认定为原产于墨西哥。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关税,还能提升产品在北美市场的竞争力。确保严格遵守USMCA的各项规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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