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备案的制度依据、经营食品种类、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具体流程、备案信息的查询及变更等。备案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指定流程进行。
1、制度依据: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的制度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食品进口商应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
2、经营食品种类:包括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卷烟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等。
3、申请条件:进口商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要涵盖拟进口的食品种类。
4、所需材料:包括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相关说明等。
5、备案流程: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选择"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进入备案信息填写页面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并提交,然后将所需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交至所在地海关企管部门,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并退回备案申请。
6、查询和变更:进口商可以通过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修改备案信息和已备案企业名称。如果备案内容发生变更,需要通过"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系统”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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