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经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含海外投资保险),以获得与海外项目有关的商业或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赔偿。在疫情背景下,随着 "一带一路 "项目的完成和启动,企业出国的出口信用保险要求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The complexities of ECA
由于跨境交易的复杂性,特别是国外基础设施和国际工程项目,出口信用保险下的索赔(包括可能损失通报、正式索赔、定损核赔以及后续追偿等)极为复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参与者众多:至少有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公司、商业合同下的出口商、项目公司、投资者、相关政府机构,以及为各方提供调解服务的当地和外国多边律师、审计机构、调查和追偿渠道等。
需要很多文件:需要一套完整的项目文件,包括商业合同和投资合同等合同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准备的法律文件,还包括与风险事件的发生、沟通和谈判以及损失状况有关的文件。
工作要求很高:在被保险人方面,要及时发现和沟通风险,采取有效的减损措施,解决潜在的合同纠纷甚至投资纠纷,协调与当地和外国政府的工作;在保险公司方面,要整理大量的文件,了解项目情况和国外风险,及时反馈被保险人的所有要求。每个项目本身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可以轻易适用。
工作耗时长:虽然保单规定了几个月的结算期,但由于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其中有些甚至涉及诉讼,实际时间往往更长。这既是由于跨境项目的复杂性,也是由于很大一部分项目还涉及耗时的减损排除工作,不能纯粹从项目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
在出口信用保险索赔中,公司需要避免两种极端的趋势。完全忽视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盲目依赖自己的应对能力,不向保险公司通报损失,直到项目完全失败才提出索赔;另一个极端是完全依赖保险公司的指示,不顾项目面临的不可避免困难和压力而继续进行,这可能导致丧失有利的减损机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Key points of ECA
更具体地说,出口信用保险活动下的索赔包括四个主要部分。
1、可能损失的通知
潜在损失的通知通常是正式索赔的前提条件,即被保险人及时向签发保单的保险公司提交可能损失的通知。
2、正式索赔
在接到可能损失的通知后,被保险人可以根据风险和损失的情况及时提出索赔。
3、定损核赔
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和证明文件以及自己的调查,对理赔做出决定。
4、追偿过程中的合作
代位位求偿是出口信用保险区别于普通财产保险的特点之一。在出口信用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损失通常是由商业合同或投资项目引起的损失。损失的发生时,均有相应的责任方存在,或者为合同相对方,或者为对项目承担广义上安保义务的东道国政府,被保险人自然会配合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追偿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追偿费用后,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按照支付的金额和项目损失的比例进行追偿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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