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农业部正式公布了《关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水果条件的通知》。这一通知详细列出了《泰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为中国出口至泰国的水果制定了一系列明确的入境条件和要求。同时,该通知也对《泰国农业部关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水果条件的通知》进行了全文公布,中英双语版本方便各方阅读。
随着两国水果贸易的持续增长,泰国农业部采取这一措施,旨在确保24种从中国进口至泰国的水果的贸易流程可以顺利、安全地进行。为此,所有参与水果出口业务的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此次政策变化,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确保产品的安全与质量。
特别是,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建立和完善水果的出口溯源体系。这不仅可以确保产品质量,还能有效追踪产品的生长、加工和运输过程。此外,企业还需加强对水果生长期间潜在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确保水果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这些有害生物的侵害。
此外,所有输往泰国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必须完成注册登记,并确保包装和运输条件都符合泰国农业部的要求。对于包装材料,要确保它们不仅能够保护水果免受损坏,还能满足泰国的入境标准。
泰国农业部特别强调,海关将进一步加强对出口水果的检疫工作。这意味着,所有出口的水果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确保它们不带有泰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例如活体昆虫、土壤、沙子、其他植物部分或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的其他物质。
为了确保出口水果的质量和安全,海关将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泰国的通知要求为出口水果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此外,海关还会结合各种输往泰国的水果品种和运输方式,为证书注明相应的附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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