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新闻11月30日报道,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从东南亚进口的太阳能产品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美国市场销售,构成不公平贸易行为。为应对这一情况,商务部决定对这些产品征收最高达271%的反倾销税。
这一初步裁定于周五公布,被视为美国太阳能面板制造商的又一胜利。他们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廉价进口产品损害了美国本土企业的利益,并削弱了政府旨在培育国内供应链的投资效果。
此次调查的焦点是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制成的组件。这些国家目前是美国此类设备的主要供应来源。两个月前,美国商务部就曾发布一份初步调查结果,认定来自东南亚的太阳能进口产品正不公平地受益于政府补贴。
这些调查代表了美国制造商应对海外竞争对手的最新努力。约12年前,美国对中国的太阳能进口产品实施了类似的关税。作为回应,中国制造商在未受关税影响的其他亚洲国家设立了生产基地。本次调查是应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贸易委员会的4月请愿而启动的,该委员会代表了First Solar公司、Hanwha Qcells USA公司和Mission Solar Energy等企业。
该委员会的法律顾问、Wiley Rei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蒂姆·布莱特比尔在一份邮件声明中表示:“有了这些初步关税,我们正逐步解决多年来有害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护数十亿美元的新美国太阳能制造和供应链投资。这些初步税率符合我们对市场状况的预期,以及这四个国家如何通过不公平贸易实践削弱美国制造业和就业。”
消息公布后,First Solar公司的股价一度上涨3.8%,而晶科能源的美国存托凭证则下跌了2.9%。
然而,一些外国制造商和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关税为在美国运营的大型现有面板制造商提供了不公平的优势,同时提高了太阳能项目的成本。
根据周五的裁定,从柬埔寨进口的相关产品将面临117.12%的现金保证金税率。
在马来西亚方面,初步评估的税率从晶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17.84%到其他供应商的81.24%不等。Hanwha Q Cells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被初步认定没有倾销幅度,因此被赋予0%的初步现金保证金税率。
在越南,多家出口商包括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太阳能(越南)实业有限公司、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发展有限公司,面临53.19%至56.4%的现金保证金税率。未被美国商务部在周五行动中明确列出的越南出口商将受到271.28%的税率。
这两项贸易调查的最终决定预计将在明年四月作出。根据调查结果,目前初步评估的关税可能被提高、降低或完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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