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方案对935项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暂定税率,同时涉及24个自由贸易协定(FTA)与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降税或特殊待遇。这是中国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所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政策具体内容包括降低部分重点领
本次调整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该暂定税率一般明显低于最惠国税率,意在通过关税杠杆吸引优质产品进口,促进国内技术升级,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以供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为例,2025年最惠国税率为15%,而进口暂定税率则仅为5%,大幅降低企业进口成本,给市场带来更具竞争力的母婴产品。
在高端制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关税调整大力倾斜:如降低环烯烃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消防车和抢修车等特殊用途车辆的自动变速箱的进口关税,为下游高端制造业和应急救援装备产业注入新动能。与此同时,医药健康领域的进口税率也获较大幅度下调,包括专门用于CAR-T肿瘤疗法的病毒载体,以及用于外科植入的镍钛合金丝等都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关税。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国内医疗服务与生物医药的技术水平,为患者带来更可及、更先进的治疗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绿色低碳发展,乙烷及部分再生铜铝原料等能源或再生资源产品同样获得了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以加快构筑节能环保产业链并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与之相对的,则是国内产业已具备足够规模化生产或对外依存度不再急需过度进口的商品,其税率有所提高。例如糖浆和含糖预混粉、氯乙烯、电池隔膜等,关税比之前略有上调,这部分调整仍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不会违反多边贸易规则。
另一个重大亮点在于自贸协定与优惠贸易安排覆盖面的扩大。2025年,中国对24个自贸协定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且相关优惠力度普遍高于最惠国税率。其中,中马(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降税,待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约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这对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除自贸协定外,中国继续对建交且属于最不发达国家行列的43个国家给予100%税目零关税待遇,旨在帮助这些国家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享发展机遇。同时,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及与部分东盟国家政府间换文协议,中国将对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地的进口商品实施特惠税率,这些安排凸显了中国在地区合作与南南合作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本次关税方案还包括对税目体系和本国子目注释的进一步完善。比如纯电动乘用车、杏鲍菇罐头、锂辉石、乙烷等商品增列为新子目;椰子汁、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等品目名称则通过优化描述更科学、更规范。干紫菜、增碳剂、注塑机也在新增注释之列;而白酒、木质活性炭、热敏打印头等产品的注释则予以改进,以便企业与监管部门更准确地分类和管理,有效推进海关作业与贸易统计。
多位行业分析师指出,《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持续体现了中国在“扩大开放、促进国内产业升级”的一贯思路。一方面,较低关税能为市场注入更多国际高端产品,加快科技与生产力的内在升级;另一方面,针对少数商品适度提升关税则能在保证国内生产供给的同时,激励本土企业在技术提升与产业深耕上持续投入,形成有效竞争与合作的生态。整体看,此次调整是在对国际贸易规则和国内经济现实全面研判基础上的稳妥升级,符合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向。
对于企业而言,新关税目录和更精细的税目调整意味着既有机遇,也有挑战。进出口商需密切关注相关税率变动、新增税目、证书要求与原产地规则,以免在具体贸易流程中踩到政策“红线”或错过政策红利。与最不发达国家、多边及双边协定伙伴之间的关税优惠,则需要相关企业做好市场拓展、供应链布局与跨境电商等领域的前瞻性规划,以充分利用零关税或更低税率所带来的竞争优势。整体来看,这份关税调整方案将在2025年为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创造更多贸易机会,助力全球经济稳步复苏和包容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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